武汉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医保 报销政策解读

高血压和糖尿病都属于慢性病,因为需要常年吃药,所以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现在武汉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都纳入医保了,以后可以大大减轻负担了。下面是“两病”医保报销政策解读,包含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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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属于特殊病种的或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可不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答:不可以重复享受。

已被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管理的患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待遇。

符合条件的“两病”患者,只能享受“两病”门诊用药报销。

未经确诊、未进行申报或不需要长期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只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

八、“两病”门诊用药的医保支付标准是什么?

答:“两病”参保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优先选用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合理制定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下相同目录剂型的每个规格只有一个支付标准。单片支付标准不一致的,按就低原则执行。

九、额度能否结转?

答:“两病”患者在“两病”用药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符合“两病”保障政策的药品,按照“两病”门诊用药政策予以报销,额度不结转使用。“两病”门诊用药使用统筹金额度累计到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内。“两病”患者使用“两病”病种以外的药品以及诊疗费用不享受“两病”待遇。

十、关于患者个人支付部分

答:“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实行即时结算,“两病”患者就诊仅需支付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转载自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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