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办”全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隶属食品安全委员会管理,属于政府下属议事单位,食安办主任由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兼任。2017年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工商局合并,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职责仍不变。
在广西,乡镇食安办主任由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兼任,由于乡镇市场监管所所长由县市场监管局任命。因此,乡镇食安办做为乡镇政府议事机构,接受乡镇政府与县市场监管局的双重领导。工作范围侧重乡镇,还需承担乡镇各项中心工作。行政与业务受县市场监管局管辖。
食品药品安全是要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如果在乡镇 有派驻机构那就应该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的,应该问上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些时候是他们管的,也有可能是他们下设机构去管理,基本上都是上级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员责任清单?
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乡镇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协助组织本乡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3、制定本乡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等。
乡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救援措施?
1.一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IV级)处置程序
发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自动启动本预案。预案启动后,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乡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依据职责明确突发事件调查组牵头部门,并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并在事件结束后将处置情况向区处置指挥部报告。
2.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Ⅲ级)处置程序
发生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乡处置指挥部负责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乡处置指挥部迅速组织突发事件各处置工作组及食品安全管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和救援装备迅速赶赴现场,实施应急处理。乡处置指挥部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应急状态期间的工作情况,应每日一报。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乡处置指挥部向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写出报告。
3.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I级)食品安全实发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Ⅱ级、 I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启动本预案。Ⅱ级、I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乡主要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并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区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报告,应急状态期间的工作情况,应每日一报。
预案启动后,乡直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理,对突发事件现场严密保护,防止突发事件损失扩大。